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印发《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和厦门市将作为该省首批试点城市,到2013年9月前探索建立“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实行分层级医疗和分阶段康复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设区市级原则上设置1所~2所康复医院,县级可设置1所康复医院,通过新建、调整优化等措施,构建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别、功能互补的区域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同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
据悉,去年年底该省启动省级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作为试点之一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了三甲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提供的技术、人才、管理等全方位支持。该院将针灸、推拿、太极拳等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康复医疗技术应用于试点社区,推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康复”三级康复模式,实行“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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