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5日对外公布铬超标胶囊剂药品的基本情况,抽样检验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共1993家。截至5月24日,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共抽验4月30日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11561批次,铬含量在规定标准之内的合格产品10892批次,占94.2%,铬含量超标的不合格产品669批次,占5.8%。存在铬超标药品问题的生产企业254家,占全部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12.7%。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对抽样检验发现铬超标的药品立即组织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同时,对生产这些药品的企业其他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立即下架、封存、召回并销毁。据悉,对5月1日后新上市的4374批次胶囊剂药品实行铬限量批批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国家药典标准规定铬含量的限量值为百万分之二,目的是严格禁止使用皮革制造药用胶囊。这次查处的胶囊剂药品铬超标问题,主要原因是胶囊生产企业违法购买和使用由皮革生产的明胶制造药用胶囊,并出售给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同时,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使用不合格辅料生产劣药。对于上述行为,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地尽快查清问题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各地已立案调查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236家,停产整顿42家,查封生产线84条;吊销药用胶囊生产许可证7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明胶和胶囊生产企业13家。在案件查处中还发现,有的企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销售药用明胶和胶囊,有关部门已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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