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防工业明胶用于药用胶囊生产,严防铬超标药用胶囊进入药品生产企业,严防用铬超标药用胶囊生产的药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药品质量,维护公众利益。
会议指出本次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是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案。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产品继续深入开展调查,严肃查办涉案企业,坚决控制销毁不合格产品。
会议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对所有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出厂检验、产品销售去向、有无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立即组织对所有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用胶囊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等;对从空心胶囊涉案企业购买不合格药用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检查,查清所有品种和批次,并立即采取查控措施;立即对辖区内药用明胶生产企业生产的明胶、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生产的胶囊进行全面抽检。胶囊剂药品的市场抽验工作,由国家局统一组织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合格药用明胶、药用空心胶囊、胶囊剂药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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