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日前,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及时确定其级别。
《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该医院的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及时确定其级别,并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其他”栏目中予以明确。
《通知》强调,对于未定级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尽快完成定级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各级各类医院根据其级别和技术能力,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合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
相关新闻
- 2010.12.31
- 2011.01.03
- 2011.01.04
- 2011.04.22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
![](/images/yphtmlsel.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