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珠海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2010年5月以来的医疗贿赂案调查情况。经调查,该案涉及省内外医药企业80多家、医药代表70多人,市内九家公立医院全部牵涉其中,九个药剂科科长(主任)涉案,占该系列案受贿人员的80%。
紧张的气氛在整个珠三角发酵。一位佛山地区药业公司经理称,“这半年来,珠三角的医院都很紧张,药剂科主任更是低调,医药公司请吃饭一概拒绝,学术活动也很少参加。”
就在珠海市检察院通报不久,浙江又爆出金花、丽水的医院“回扣门”事件;几乎同时,新华社有报道称,湖南省娄底市一家大型医院药剂科的工作人员,竟是医药公司“潜伏”在医院的“医药代表”。针对各地医疗腐败案频繁曝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对本刊记者表示:“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重视会在一定时间带来震慑作用,但医疗体制不改,药品回扣等问题没法杜绝。”
全部公立医院涉案
“珠海医疗界出了大事。”这一消息早在2010年6月就在珠海等地风传。当地多家媒体也曾收到过匿名“爆料”电话,称“珠海各家大医院药剂科主任被检察院反贪局请去接受调查,所有主任进去十多天出来的没两位”。
8月18日,珠海市官方一则消息侧面证实了这个传闻。珠海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珠海市纪委书记王广泉的讲话,其中提到,“市纪委、市检察院正在录制近期查处的卫生系统部分医院药剂科主任受贿典型案例警示片。此次查处的医药卫生系统出现的药品采购系列腐败案,涉及面之广、涉案金额之大让人震惊,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
至2010年12月15日,珠海市检察院通报显示:市内九家公立医院竟悉数牵涉其中。截至当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22件22人,其中受贿12件12人,行贿10件10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贿赂案1件1人、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3件3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10件10人。
本刊记者获知,珠海市检察院通报中所指“九家公立医院”,包括珠海市内六家大型公立医院,即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下称中大五院)、遵义医学院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一家区级医院,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以及两家乡镇医院,即平沙医院、三灶医院。前六家医院已是珠海全部综合性公立医院。
事件的导火索是2010年5月,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接到的群众举报,反映珠海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陈卫果涉嫌受贿。调查中,该检察院发现珠海某医药公司销售代表涉嫌行贿;此后,珠海公安机关在其电脑的电子文本中查出行贿记录,珠海市多家医院的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有关人士对本刊记者称,珠海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由检察院反贪局专门负责查案。知情人士透露,“不到一个月,案情已经基本清晰,但情况之复杂、涉及人员之广,令检察院也始料不及。”
本刊记者了解到,接受珠海市反贪局调查的,不仅有各医院药剂科主任,也包括部分医院高管、医生,分管医疗事务的官员。不过,最终涉案者中并无官员和医生。
2010年9月8日,案件首次露出冰山一角。当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大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文周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一案。冯在6月4日被刑拘,并于6月13日被正式逮捕,他涉嫌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收受珠海市11家药品公司工作人员20多次贿赂,金额约58.3万元。
据了解,这些款项由珠海市11家医药公司的经理送出,每次数额从3000元至20万元不等。贿赂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冯文周的“照顾”,获得医院更多的药品配送额。
但是除了冯文周案,其他案件审理均未公开。据了解,最早被举报、涉案金额最大的是珠海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陈卫果,受贿金额达180多万元。关于她的案情,珠海市检察院、法院并未作更多披露。
目前,原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主任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财产4万元;原中大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文周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10万元。
阳光采购不“阳光”
颇具戏剧性的是,知情人士透露,被珠海市检察院称为“群众”的举报人,其真实身份正是常被认为和医院过从甚密的药品经销商。
2007年起,广东省在全国创新探索药品“阳光采购”模式,采用挂网竞价等方式,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药品不再由各市单独招标,改为全省集中采购。这一模式目前已被推广至全国。
但一位珠海药商对本刊记者表示,即便进入了“阳光采购名录”,药品要想进入医院仍面临重重关卡。因为对于同一药品,广东省的“阳光采购”并未规定中标厂家的限额,同种药品同时中标的可能不止一家企业;此外,一些“新、特”药品也未纳入“阳光采购”之列。这些药品都需企业“公关”才能进入医院。
“阳光采购”的另一个怪现象是,“药价比在市级平台上招标更高。”一位珠海业内人士指出,很多时候,由物价部门所核定的“阳光采购”药品的采购价实际上大大超出了药品出厂价,“为药品回扣以及一系列公关预留了空间”。
通常情况下,一种药品进入医院,须先由科室主任向医院的药事委员会申请购买,药事委员会由院领导、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等专家组成。对某种药物,票数过半即可进入。药剂科主任在药事委员会中享有一票否决权,地位至关重要。
一位知情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在珠海,一种药要想进入医院,对药事委员会的公关花费在3万元至5万元不等。具体公关手段各有不同,最直接的是金钱贿赂。在对冯文周进行庭审时,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显示,多名医药公司经理送钱大部分在他的办公室,他所居住的小区也是医药经理的行贿地点。送礼时间基本上是在过年过节前后,有的直接放在信封,有的则藏在礼品袋中。
还有更具技术含量的手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8月25日,广东省纪委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亓玉台曾在一次专题会议上出示一份某医药公司的内部培训资料,其中一个章节就叫“如何与药剂科主任打交道”,其内容包括:“根据其性格特点,药剂科主任可分为驱动型、外向型、思考型以及友善型。驱动型的性格特点是,有争强好胜的性格,喜欢向下属和医药代表显示其权力,喜欢强势的工作作风,他们往往执行力很强,但却最难以攻破。”
对于女医药代表,教材也有特别的要求:“应该根据对方的爱好而有针对性地对外貌、衣着进行修饰。”珠海市检察院此次通报表明,除了直接送红包、拿回扣,系列案中还存在搞感情投资、权色交易,或通过聘请医生及医院家属到公司任职等变相贿赂等手段。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分析说,医院控制着80%以上的终端市场,面对这样一个垄断买方,数量众多的医药企业基本没有讨价还价能力,只能满足医院的种种要求。
在珠海,供求关系扭曲更甚。医药产业是珠海八大支柱产业之一,当地医药企业云集,其中药品流通企业更是多达80多家。此次涉案医药企业大多是其中利润较薄的中小型企业,一位珠海医药代表坦言,回扣、公关都是不得已的策略,“不这样做,药品就进不了医院。进不了医院,企业就没法生存,我也会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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