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处方药,再谈感冒药实名
新闻背景: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浙江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等信息,并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据8月30日《新京报》)。
网友邓海建:就在“‘菜刀实名’闹新春”等新闻喜感十足地见诸报端后,感冒药也搭上了实名制的时髦班车。初衷可以理解,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通报,江苏、浙江等省相继发生利用麻黄碱制毒的案例。
给感冒药贴上实名标签,也算一种源头治理的思路。但为什么感冒药实名制消息一出,立时遭遇板砖无数?有网友建议:以后每个人都要在额头上弄个条形码,买东西就直接扫描得了。调侃之余,对感冒药实名制的考量恐怕离不开两个因素:一者,比感冒药更该严管的处方药。今年暑期,山东大学药学院的大学生对济南市百余家药店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仅有5家药店执行情况优秀,多数药店在消费者没出示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二者,在于公民对隐私权的保护能力。在立法滞后的情况下,银行都未必能严格保护用户隐私,更何况街边林立的小药店。
其实,早在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明文要求,含有麻黄碱成分的药品一次性出售不能超过5盒。时隔数年,别说5盒,就是50盒,也“畅买无阻”。当然不能以旧政的执行力度反证新政的效果,但如果没有更为缜密的制度设计,监管仍是“牛栏关猫”,所谓实名购买感冒药的创意,不过是民间的又一个笑话而已。还是先购买吧。
相关新闻
- 2012.04.23
- 2012.04.24
- 2012.05.09
- 2012.03.20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