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怀孕8个月的赵女士产检发现胎儿已停止胎动2天,医生建议她去大医院做手术。但她先后辗转到另外3家医院,都被以各种原因拒收。业内人士认为,医院拒收高危产妇的根本原因,还是担心惹上医患纠纷。(10月27日《都市时报》)
众所周知,医院的本职是救死扶伤,因而医护人员也被赋予了“白衣天使”的神圣称谓。但当怕染上隐患纠纷就以“没有床位、没有引产药水”之类的借口把一位胎死腹中的高危产妇拒之门外之时,他们就已经丧失了应有的功能,侮辱了“天使”这个光荣的称谓,甚至失去了道德和人性。
或许,站在院方的角度看,确实有“苦衷”。毕竟日渐激化的“医闹”关系也着实伤不起,怕“医闹”俨然成为院方拒收高危产妇的根本原因。
但从道德层面来讲,医院作为病患者的治疗机构,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却因怕惹麻烦而抱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去拒绝急需救助的病患,至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这无异于草菅人命。着让人痛心!
而且,据司法界专业人士看,只要有患者上门求诊,双方就构成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医师应当积极救治病患者。医院或职业医师的做法已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笔者建议,患者可取证推翻院方“没有引产药水、没有床位”的托词,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行政处罚,捍卫自身权益。
很显然,病患在面对需要救助的时候自然属于弱势群体,于是,在恶性循环的医患关系下,病人自然成了恶性循环的医患关系的牺牲品。当他们在受到病痛的折磨而无法得到救助时,相关的监管部门是否也应该站出来督促医疗机构旅行其应尽的义务呢?
如今,医患矛盾亦逐渐成为院方与病患头疼的“结症”。要彻底根治,还需双方共同努力。俗话说,医者父母心,作为院方也因效仿铁路部门的“亲情式”服务,把病患当亲人来医治。作为民众,应理性就医,不要一味地把个人情绪肆意宣泄。我想,只有医院关系和谐了,病患就医才不会缕缕碰壁。
- 2012.05.31
- 2012.05.02
- 2010.12.23
- 20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