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解读
八胞胎事件:一记关于生育公平权的警钟
从去年底八胞胎代言广告曝光而掀开代孕内幕,到富商搬离番禺别墅销声匿迹之后,事件沉寂了一年。如今终于证实,“孩子母亲为澳大利亚国籍”等传闻纯属子虚乌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也即将启动。天文数字般的“罚款”能否落实仍是未知数,而如何严管富人超生也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事实上,“八胞胎事件”曝光之时,相关部门已初步认定其触及违反计生政策、非法代孕、医疗机构涉嫌违规操作以及违背医学伦理等问题。舆论除了拷问非法代孕为何屡禁不止之外,更为关注八胞胎父母的“富商”身份,期待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虽然省计生委等部门对事件的追查跨度一年,时间上长了一些,但自始至终没有放弃,矢志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尊严,应当给予肯定。而当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及处罚措施即将落实之时,事件本身所带来的警示依然值得我们去加以深刻分析与反思。
八胞胎事件提出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计生政策如何堵塞漏洞?从已知的事件部分细节来看,这对富商夫妇在番禺买豪华别墅居住,雇佣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长达一年时间竟然无人得知。如果不是一家儿童摄影连锁店高调以“中国首例八胞胎”作为代言广告而不经意泄露天机,富商夫妇的秘密何以让人得知?可见,没有日常的严格细查,计生政策的落实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漏洞。
如何捍卫公民生育权利的公平正义,无疑是事件的又一个沉重的警示。从八胞胎事件的处理来看,按现有的政策,因为涉事人不是国家公职人员或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唯一的处罚手段只能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上千万的“罚款”已非小数,但对于拥有金山银山的富豪来说,未必伤及筋骨,且这仅是特例。对于更多富人、明星来说,超生一两胎的罚款只是九牛一毛。富人、明星屡屡超生,“有钱交罚款便了事”成为“惯例”,亵渎公民生育公平权,危害社会公平,相较于超生本身的负面影响更大,普通群众难以容忍。
显而易见,地方对非公职人员超生只采取征收社会抚养费加以处罚的手段,难免有“以罚代管”之嫌。而且,具体征收数额的调查和测算存在很大的变数。直白讲,这一政策有天然的局限性,就是对工薪阶层还算有一定作用,对富人、明星到底有多大震慑力则难说。因而,如何更严厉地处罚富人、明星的超生,急需有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另一个必须更加重视的问题是,打击非法代孕如何更给力?卫生部2010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是,包括中介、医疗结构参与的地下代孕产业链一直存在,大有市场。八胞胎事件调查至今,代孕点在哪都还是个谜。两名代孕妈妈的生产地点除了查实一名在广州某叁甲医院之外,另一名的生产地点仍无法查找。可见,代孕市场的“水”有多深!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对生殖辅助技术相关法律法规仍未完善,仅限于卫生部的部门法规,而且主要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对相关中介机构和代孕妈妈缺乏明确的惩罚规定。因而,出台相关法规,加强伦理的引导,明确处罚措施和标准,加大非法代孕的惩处力度,已经不应迟缓。
罚“8胞胎”更应罚代孕机构
在这起事件中,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关监管部门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8胞胎”因其各种荒诞的现实和对法律规定的挑战,备受关注。被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到现在终于有了个初步的处理结果。“8胞胎”父母被罚款是意料之中的事,否则超生将成为富人的特权,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至于最终会罚多少?是否会高达千万?恐怕还要看“8胞胎”父母的实际收入而定。
严格说来,所谓的罚款也只是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而已。也就是说,在“8胞胎”事件中,目前的处罚针对的只是超生,至于代孕、滥用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似乎并没有提及。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恰恰是代孕、试管婴儿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医疗技术特别是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为不孕不育夫妇带来福音,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不孕人群佔比达10%左右,因而现代医术的进步可以弥补不少人的人生遗憾。但辅助生殖技术的商业化使用也带来了生育伦理及法律的追问:当技术可以创造“8胞胎”的神奇时,当试管婴儿与伦理亲情产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看待?相关法律又该如何作出相应的调整,来限制辅助生殖技术的滥用?
而更进一步的是,那些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它们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人们隻知道“8胞胎”的母亲是在香港生产,有一名代孕妈妈是在广州某叁甲医院生产,还有一名代孕妈妈生产地点无法查找。至于在哪里代孕,孩子父母不愿意告知。
然而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代孕是不合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对做代孕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要“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在“8胞胎”事件中,另外一名代孕妈妈的生产地点以及在哪裡代孕,却无法得知。这是否意味着,隻要“8胞胎”父母守口如瓶,那相关部门就无法追究那些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这听起来实在很荒唐。
因而,对“8胞胎”事件的处理,不能仅止于征收抚养费了事。对非法为代孕妈妈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弄清楚事件中有没有涉及代孕中介?如果有,也应一并处罚。毕竟辅助生殖技术不是有钱人的游戏,严禁代孕的法律条文也不是儿戏。
当然,在处罚“8胞胎”所涉违法违规机构之际,有关部门也应反思:对医疗机构辅助生殖技术的使用有没有监管到位?对代孕中介,特别是媒体曾经报道的“卵子黑市”的打击有没有力度?这些其实都是对监管部门的另一种追责。
与此同时,“8胞胎”事件所暴露的法规滞后现象也值得重视。代孕已越来越多,眼下公开打出代孕旗号的“专业网站”比比皆是,条件和价码也不再躲躲藏藏。然而目前国家隻有卫生部门的条令明令禁止代孕,而且沿用的还是2003年出台的规定,这显然已落后现实许多。如何尽快堵上这个法律漏洞,也不容忽视。
- 2009.02.11
-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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