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阅读:
虚假医疗广告招数盘点
1、第一招"夸大疗效"
最常见,把治疗成功率说得接近甚至达到百分之百。像杭州华夏医院就在广告里用了"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等宣传语。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分会秘书长赵淳告诉记者,医疗广告的核心是疗效,但从医学规律来看,最难以保证的恰恰就是疗效。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同一种药物或手术作用在不同的人身上,疗效肯定有差别。要保证一种药物或手术有95%以上的治愈率,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许亮表示,只要看到"根治"、"最好"、"保证疗效"等字眼,一定是虚假广告,因为广告法不允许出现这样的字眼。
2、第二招"夸大专家资质"
据浙江省卫生厅统计,浙江民营医院的医务人员中,主治医师以上的占12.05%,中专学历的却多达46.94%。医生资历不够,吸引不来患者,就要靠广告往上捧。像华夏医院事件的主刀医生王之义,在广告中被宣传为院长,曾在三甲医院担任主任;但有关部门调查后却发现,此人是河北省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的外科医生,去年才在杭州华夏医院注册。
3、第三招"夸大实力"
给普通科室冠以"诊疗中心"等名目,显示医院规模、实力不俗。而按规定,医院广告的科室名称必须和许可的科室名称一致,不能有一字之差。
4、第四招"用高科技或中医字眼糊弄患者"
专家指出,利用高科技字眼糊弄患者,把仪器说得先进无比,或者用一些绕口的中医术语,也是虚假医疗广告常用的欺骗手段。
5、第五招"利用大牌专家做宣传"
在电视报纸上经常看到某某著名医学专家推荐或者说某种药好,能快速治愈癌症乙肝等。其实这些专家很多是假的,还有一些是私自使用了专家照片,其实专家当时并不是说这个药,而虚假医疗广告就把专家照片放上去,称专家说他们的疗效好。
6、第六招"患者现身说法"
经常看到某地方电视台或者某报纸上,以患者的名义称使用某种药物或在某家医院治疗后,自己的几十年顽疾轻松治愈,其实这些患者大都是托,或者非法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虚假宣传的。
2010年~2012年全年我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
北京协和医学院通过调查总结出十大虚假医疗广告关键词。
北京协和医学院通过调查总结出十大虚假医疗广告类别。
新版医疗广告法
为了减少和避免医疗广告发布者随意忽悠。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了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而且《办法》还严格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新《办法》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而且严格限制医疗广告内容,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
新《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不得保证治愈或宣传治愈率;禁止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机构、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同时,禁止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广告内容被审查后,包括标点符合在内都不得再作改动。
为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新《办法》规定,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机关可以并处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机关可给予警告或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年我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9,083例,是2011年的2.20倍,是2010年的2.45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645例,是2011年的1.32倍,是2010年的3.77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9128例,是2011年的1.81倍,是2010年的2.99倍;与此同时,每年被撤销的广告文号数量却并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