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卫生部门表示:无证据证明碘盐与甲状腺癌有关
www.yongyao.net  2013-5-16 9:38:49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cq江艳
分享到:

昨天是我国第2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市卫生局公布,近年的监测结果显示,本市儿童、育龄妇女、孕妇三类碘缺乏病防控重点人群的碘营养水平均处于适宜状态,但孕妇接近适宜水平下限。

碘缺乏会造成“大脖子病”等,更严重的是,碘缺乏会对胎儿、婴幼儿及青少年造成体格及神经系统发育损伤。目前本市儿童、育龄妇女、孕妇三类碘缺乏病防控重点人群的碘营养水平均处于适宜状态,且未超过正常成年人碘营养摄入的绝对安全范围。由于本市孕妇碘营养水平已经接近适宜水平下限,所以这类人群还应加强碘营养摄入。

居民现在每日摄入的碘中有70%至80%是由碘盐提供的,如果不吃碘盐则不能满足需要。随着2012年本市居民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下调,新标准食盐逐步替代旧标准食盐,本市居民的碘营养水平会出现下降。

近年来,甲状腺的发病率明显上升,很多市民担心食用碘盐是不是会引发甲状腺癌?对此,卫生部门表示,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来看,没有证据表明碘盐和甲状腺癌的发生有关系。摄入碘过量会不会影响健康?专家表示,吃碘盐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碘致甲亢,但这只是一过性的,且发生在对碘敏感的少数人中,通常发生在补碘后1年左右,持续1年至5年,而后下降至加碘前的水平。

为防碘丢失,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作用。本市还专门设立了“孕妇专用盐”,建议孕妇家庭选用。甲亢、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目前本市各区县都有销售无碘盐的网点,市民可登录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网站(www.bjsalt.com.cn)查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