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30日公布的第六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个生产批次的紫杉醇注射液都被抽检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食药总局相关人士称,个别企业连续多批次产品不合格,反映出少数企业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
食药总局下属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从河南、内蒙古、辽宁三个省份抽样发现,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个不同生产批次的紫杉醇注射液,违反了《中国药典》的相关规定,检查有关物质不符合。《经济参考报》记者30日致电悦康药业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回复“对此并不知情,领导不在”。
据了解,悦康药业生产的紫杉醇注射液是一类抗肿瘤药品,属医保乙类药品,市场售价每支500至800元。该药主要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和二线治疗,以及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公开资料显示,悦康药业在2013年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中排名第26位,其中悦康头孢类粉针制剂和消化类微丸缓控释制剂等系列产品产销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市场前列。目前,悦康药业已有70多个品规产品在俄罗斯、巴基斯坦、非洲、拉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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