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
患者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跑不同的医院,但是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都需要患者需要不断的进行重复检查,可能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手里的单据攒了一堆,不仅要花时间花精力,也分散了不少的花费,而不少的时候,检查机构往往又是一样的。
哈尔滨的一个80后妈妈,在生完孩子之后,她一直咳嗽、气喘并伴有低烧,去年2月份她在黑龙江省医院做了肺部的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 随后她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的医大一院希望得到专家的进一步确诊,但是被告知这个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的CT。她经过斟酌之后发现,还是应 该听专家的话就再做一次检查,但最终的结果完全相同,是间质性肺炎。所以她就很疑惑,为什么同一病,在一周之内做了两次CT。
安徽的一个老人在去年腰部扭伤之后,去了北京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拍了一次X光片,最后去了北京世纪坛医院就诊,医生又要求拍一次X光片,两次的检查结果也完全是一样的。
应该说这样重复检查的经历很多人都遇到过,无论是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在不同的城市,只要去医院看病都会遇到重复检查,而结果又互不认可。原卫生 部2010年曾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求,互认的范围及内容包括一级医院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医学检查、医学影象 检查结果等。例如,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对谷丙转氨酶、白蛋白、总胆醇等进行抽血化验,以及X光片、CT、心脏彩超等检查结果互认,但是具体到一些医院和患者 身上,这一些检查反而不能互认。
广东省卫计委的一位负责人指出,医检结果互认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也简化环节、改善医疗服务。有这么多的好处,但是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的比重很大,因而推进医检互认容易受到医生的软抵制。
一位三甲医院的医生表示很无奈,说到底还是跟院方的经济有很大的关系,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是控制在 45%以下,而门诊患者的药费比例,能不能超过20%,其他费用的构成就是处置费、检查费等。这就要求医院和医生要控制药费和检查费的比例,比如说一个病 人相关的检查在别的医院做了,转到上一级医院不重新检查的话,那他的费用大部分就是药费,而按照规定,药费超过比例的部分,要由医生来支付!所以医生需要 以重复检查来平衡药费的比例。
另外,医院的仪器都是自己花钱来买的,一台一百万的仪器,当然是希望尽可能早的把成本赚回来,超出的就是医生的绩效工资。这些医生也表示很无奈,如果减少医院的药价收入,就只能从医检来增加收入。
黑龙江省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表示,部分省市在贯彻落实卫生部的“医检互认”规定的时候,通知各医院是否需要重新检查“由接诊的临床医生来确定”,而院方认为检查结果的互认的风险很大,容易造成误读,影响对患者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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