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上海医保进入2015医保年度(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本市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 额(简称“封顶线”)从36万元提高到39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此外,2015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4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 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4医 保年度标准执行。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4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上海医保网站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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