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康复工作,改善患者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规范康复操作技术及流程。国家卫健委印发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康复方案》)。
《康复方案》明确了出院后患者的康复场所,如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同时,针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发生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社会参与能力等障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法和治疗方法。此外,对康复的禁忌证、患者治疗过程中需立即停止的情况、患者合并其他疾病时应注意的情况、高龄患者需注意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说明,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和轻型、普通型患者出院后康复提出区别性要求。
《康复方案》的目标是,改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呼吸困难症状和功能障碍,减少并发症,缓解焦虑抑郁情绪,降低致残率,最大程度恢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方案》适用人群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
《康复方案》明确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功能评估,包括:呼吸功能评估、躯体功能评估、心理功能评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六分钟步行试验等。同时,明确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康复治疗方法,包括:呼吸功能训练、躯体功能训练、心理康复干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等四个部分。
《康复方案》指出,当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明显疲劳,休息后不能缓解,出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头晕、头痛、视物不清、心悸、大汗、站立不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康复治疗,重新评估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康复方案》指出,重型、危重型患者出院后,视当地康复医疗工作实际,可在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出院后康复。轻型、普通型患者出院后,社区及居家应适当休息、适当运动,尽最大可能恢复体能、体质和免疫能力。(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