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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狄更斯曾说:“在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药行业竞争,主要是质量、技术、服务、管理、品牌的竞争,而这些竞争无不以诚信守法为基础。诚信守法既是医药市场游戏规则的基础,也是当下医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出发点及归宿。
——诚实守信是一种道德力量,也是医药企业的一种经营手段。
天道酬勤、商道酬信。以诚为本,既是道德要求,也是社会法制的要求。我国历来有“商道即人道”的说法。医药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立于不败之地,就不能不重视信用建设和守法经营。没有诚信的医药环境,会让人提心吊胆,不仅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危害社会安定。没有诚信守法就没有医药行业良好的经营秩序;没有诚信守法就没有健康的医药市场,就不会有医药行业的规范、健康、永续的发展。
因此,信用是医药企业一种无法或缺的无形资产,而守法则是企业信用的前提。诚信守法是医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诚信是一面镜子,是衡量一个人、一个医药企业道德素质的重要尺度。诚实守信既是医药企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药品生产经营法规体系、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和企业素质的不断提高,医药行业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也确有一些人出于逐利目的,挖空心思地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背离基本的道德原则,出现了欺诈违约、制售假劣药品等许多不守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一些原本合法的企业,也在打产品包装、说明书或标签的擦边球,在夸大产品功能主治上或变换药品名称上做文章,有的甚至“利”字当头,粗制滥造,严重影响了医药行业的整体形象。
在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经营中,确实有部分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取了丰厚的“利润”。于是,不少注重守法诚信建设的商家感叹:讲信用、守道德难以获得医药生产经营的成功。其实,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毫无疑问,追求利润是所有医药商家的目的,也是所有医药企业所不能轻视的。但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家企业实现追求利润目的的手段应当也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道德规范,否则企业就不可能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已有太多的事实证明,不讲信用、不守道德、不守法律的人最终是不会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的。尤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只有讲诚信、守道德才能把生意做大,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去聚集财富,财源才会越开拓越广阔;违背诚信与道德赚钱,最终将财源枯竭。
——守法诚信是所有医药企业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则。
市场是过滤器,通过诚信这个“筛子”,那些不遵守诚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最终会被淘汰出局。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也许一时不能带来巨大的直接回报,但必将因为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大大受益。违背诚实守信,也许一时会获得厚利,但终将因为危害公众利益而受到制裁。无论行业内外,因为没有遵守诚实守信的规则,而导致企业走麦城的事例屡见不鲜。
更多的事实证明,对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来说,其财富的增长与守信成正比,与失信成反比。缺乏守法与信用意识的医药企业,做不活,也做不大,更做不长。坚持诚实守信,把经商与做人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医药企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与任何一个行业一样,诚信守法才是长久制胜之道,这是一个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则。“诚则立,信则久”。讲诚信不能只喊几句口号,应真正落到实处。守法诚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共同打造医药行业诚信体系,是中国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应将“诚信”二字贯彻到药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贯彻在各项具体工作中。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坚持“诚信为本,创新永恒”的经营理念,生产经营过程中绝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的发展与做人一样,什么是可取的,什么是不可取的,除了注重生产经营上的战略战术外,而企业更应在谋求发展中建立自己良好的信誉,这包括经商做人的信誉和创建品牌的信誉。
——企业法律意识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之中。
医药经营企业要自觉服从药品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遵守企业职业操守,主动接受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善待社会各界对企业的监督与批评,严格自律,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坚决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把医药原(材)料、生产、销售关,从源头上杜绝因原(材)料问题给公众带来的健康危害和环境污染,恪守企业经营守法诚信,保障医药产品质量和供应,杜绝类似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案的发生。
要自觉加大医药产品科研创新力度,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医药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进步;严格药品产品销售管理,绝不向无经营或无使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产品,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认真对待和处理消费者反馈的信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服从并支持政府依法查处药事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参与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本企业的员工共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商海无涯“信”作舟。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应当牢记“经商如做人”的道理,诚信守法,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上求双赢,在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上求互补,在获利目的与获利手段上求一致,这样才能取得医药行业和本企业的不断发展,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2006.11.12)
江苏省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猛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