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感疼痛的患者,决不要轻易用药,以免掩盖病情,耽误治疗。
(2)无论何种疾病引起的疼痛,均须先找出病因,进行对症治疗。为减轻疼痛所带来的不适,在不影响对症治疗的同时,可选用抗炎镇痛药,尤其是非处方药。
(3)对于止痛,用非处方药不宜超过5天,如症状仍不缓解,建议患者去医院就医。
(4)阿司匹林、布洛芬对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5)老年人、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以及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解热镇痛类药品。
(6)服用解热镇痛药品期间禁止饮酒,特别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时。
(7)不要同时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热镇痛药。
(8)应用外用制剂的解热镇痛药时应注意:按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在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上禁用;肝肾功能不良患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006.10.08)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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