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世界卫生组织测算,每百万人口平均发生200例药品不良反应。
据介绍,在1310份报告中,来自医疗机构的有1285份,占98.1%。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在我省近300家药品生产企业中,主动报告的不良反应仅有11份,占总报告数的比例不到1%;来自药品经营企业的不良反应报告有14份,占1.1%。
按照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武汉市最多,报告不良反应645例,然后依次为荆门市、宜昌市、十堰市、潜江市。
在此次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新报告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为77份,占总数的5.9%。
今年上半年,导致发生不良反应的以抗生素类药品为主,占56.4%。报告发生不良反应的前十位药品分别为氧氟沙星、头孢哌酮钠、克林霉素、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头孢呋辛钠、加替沙星、甲硝唑和阿莫西林(最后两种并列)。
据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反应、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等。
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不正确的用药方法、超剂量用药以及错误的医疗操作(包括注射、输液等给药方式方法不当)等导致的有害反应,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对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我省加大了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力度,但离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特别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履行报告责任不到位,造成报告数量偏少。
来源:汉网-武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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