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为百姓招到好药又要防止干部被毁掉
河南省第一次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即,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老板云集郑州,部分药企则正在试图利用非法手段开展“公关”。
据了解,全国有不少地方药品招标办负责人由于抵抗能力弱,在药品招标中收受贿赂而落马,这为负责我省药品招标的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
如何能为百姓招到质价相符的好药,又能防止招标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腐蚀掉?在省药品招标办公室紧张筹备招标工作的同时,负责药品监督的省政府纠风办、省检察院也在积极地研究监督措施。
省纠风办副主任李保国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规律。因此,我们监督部门要探讨监督办法,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做到制度设计上无隙可钻,使不法商人的糖衣炮弹无计可施,使一线招标工作人员得到有效保护。
省纠风办明确了监督重点。
一是加强对标底制定和保密进行监督。标底制定合理与否,标底能否保密,直接关系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成败。现在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公关”,是和招标部门“保密与反保密、降价与反降价”的斗争。因此,要防止泄密,就要严格招标人员的行为规则、涉密人员行为规则、微机操盘手行为规则,全方位监督评标人、标底制定人。
二是加强对评标、议标过程监督。议标比竞标主观因素多,也是不法药商开展“公关”的重点环节。因此,监督部门要围绕规范议标行为,科学合理制定议标标准、评标人员行为准则,严格规范评标人员行为,增加客观性,减少主观性。
省药品招标办公室表示,招标工作开始前,招标办将公开征集群众代表进入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等进入现场进行监督。
招标工作开始后,纠风部门、检察部门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对药品招标过程中违规违法问题的举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药品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问题,让群众确实感受到“看病贵”问题在逐步得到缓解。
省卫生厅巡视员、原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李么丁对此深有体会。
他说,不少地方由中介机构主导的药品招标,非但虚高的药价没有降下来,又出现了“三高”现象(中介机构服务费收得高、药品中标价高、医院加价率高),反而加重了医院和企业的负担,并滋生了“购药回扣”、医生“开单提成”等腐败现象。
现实是,真正吃药的患者是弱势群体,但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没有哪个中介愿意为弱势群体说话。只有政府出面才能替群众说话,替群众争取权利、谋取利益。
因此,以省为单位的“有标底招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由政府代表人民群众主导招标采购全过程,增强了政府责任,可以彻底打破医疗机构、企业和中介组织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应该能够降低药价,让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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