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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违法严重药品将被停售 三部门共整治
www.yongyao.net  2007-9-28 15:51:0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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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打擦边球”

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地要坚决制止“打擦边球”的现象。对媒体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要依法认真甄别,对纯粹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可不做广告认定;在同一版面既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又介绍具体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医师或者出现医疗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可认定为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颁布施行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此次行动就是针对新法规施行后,药品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现的新形式进行的专项整治。

严审公众人物广告

请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是许多广告主青睐的形式,但如果名人代言的广告中有虚假宣传的内容,影响将更加恶劣。这次整治要求对申请审查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公众人物代言的,要把握尺度,从严审批。对现在正在发布的含有公众人物代言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一次复查,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及时纠正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广告。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除了严把广告审查关,此次集中整治将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要坚决撤消其审批文号。对发布严重虚假广告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公开更正的行政强制措施,积极协助做好认定涉及专业技术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或者警告后拒不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要坚决实施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措施,以有效震慑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当事人。

在这次集中整治中,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将积极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落实媒体广告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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