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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概念界定明确 仿制药企业面临大考验
www.yongyao.net  2007-9-29 17:17:1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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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对新药的概念界定。新《办法》规定只有真正意义上的新药才能领取新药证书,对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申请,则改称“仿制药”。过去简单改剂型也可以领取新药证书,而新办法规定,这类药品无法取得新药证书。

上述规定能否避免仿制药泛滥市场的局面?有专家认为,还要看未来对获得新药证书后所转让的生产厂家数目是否有限制。新《办法》实施后,通过仿制以及简单改变剂型来申请药品批文,然后转让给药品生产企业的模式,将面临大考验。

九成申请是改剂型和仿制药

据了解,我国药品审批事项数量庞大,但只有少数为创新药。以2005年为例,所有获批的药品申请中仅10%是新药,90%是关于改剂型和仿制药,低水平重复现象突出。原先新药的定义就是未在国内上市的药品,有些药品稍微“改头换面”就自称新药。

仿制药无法享受新药待遇

广州星群药业市场部负责人介绍,以往,一些药品通过改剂型、换包装摇身变为“新药”的现象迭出,导致“一药多名”、仿制药现象泛滥。企业要研制新药,资金动辄需要上千万,还要考虑投入的时间,药品仿制与之相比却容易得多,导致一些企业在新药创新上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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