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一”长假的结束,在成都、广元、攀枝花3个试点城市,居民可逐渐按新办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省开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分外受人关注。昨(9)日,省劳动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解决1300万人就医问题
早在今年年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便被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十大惠民行动”。此前,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只分别覆盖了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我省仍有130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他们主要是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未就业的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等。因此,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摆上了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我省《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尽管含有“试点”二字,但并不仅仅针对三个试点城市,而是面向1300万非从业居民,也就是说,此后各地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都必须遵循实施意见。
“对于一些在劳动年龄内,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未从业人员,我们并不鼓励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列加表示,将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试点城市各有代表性
成都、攀枝花、广元因何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从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和不同类型城市等因素看,这三个城市各有代表性。”张列加介绍。
成都是特大城市,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今年1月1日已经出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并开始启动实施。
广元是经济欠发达市,也是革命老区,所辖四县三区均为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在广元开展试点可为我省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供借鉴。
攀枝花是城市管理较规范的工业城市,在攀枝花开展试点将为我省中等发达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提供经验。
选择在这三个城市进行试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