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行政化管理体制造成的恶果之一,靠行政手段来终结这一现象无异于缘木求鱼。正确的办法是以全民医保为杠杆,通过付费机制的改革来终结“以药养医”。
终结“以药养医”,已经成为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问题在于:谁是“终结者”?
“以药养医”之存在,绝不能归结为医生的黑心,而是不当的制度。在我国,很多人把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错误地理解为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政府希望医疗机构维持“低价运行”,对医疗服务价格施加管制。既然不能靠医术体面地生存,于是,“以药养医”应运而生。医生们的角色发生错位,成为了职业药品推销员。
如何根除“以药养医”之害呢?“收支两条线”是目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最为青睐的一种改革措施。依照这种思路,医疗机构依然可以出售药品,也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来收费,但是所得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将收缴上来的钱,加上国家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拨款,一并根据某些标准下拨给下属的各医疗机构。
依照这一思路,“以药养医”将会得到根治。从逻辑上看,的确如此。既然所有收入均须上缴,那么医疗机构当然没有必要死命卖药。相反,如果收入同其业务量(其中包括买药量和金额)不挂钩,医疗机构就丧失了增加业务量的积极性。有些人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计划来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业务。实际上,在计划体制时期,这类措施可谓登峰造极。细节不说,单说“劳模”和“先进集体”的评比,年复一年。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业务,下拨经费的数量还是要同业务量挂钩。说白了,总不能让收钱多的机构少拿钱吧?如此一来,“以药养医”又从后门回来了。
“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行政化管理体制造成的恶果之一,靠行政手段来终结这一现象无异于缘木求鱼。正确的办法是以全民医保为杠杆,通过付费机制的改革来终结“以药养医”。
全民医保的实现可以将民众看病治病的钱汇集到医保机构;付费机制的改革可以让医保机构发挥团购作用,促使医疗机构关注诊疗和用药方案的性价比。只有让医疗机构真正关注性价比,他们才会自觉自愿、自然而然、积极主动地采购并且使用疗效相对较高、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