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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顾昕:用全民医保来终结以药养医
www.yongyao.net  2007-10-10 13:20:5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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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对普通门诊服务,医保机构可以实施开放式的守门人制度,即定点普通门诊制度,根据各医疗机构吸引了多少参保者来定点来付费,即“按人头付费”。所有参保者必须在参保之时直接选定门诊定点机构,并且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更换定点门诊机构。一旦选定,参保者必须到定点机构进行首诊,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接受转诊。定点首诊机构不限于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要拥有门诊服务的资格,所有医疗机构均可以成为医保门诊的定点机构。它们可以相互竞争,吸引参保者。医保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吸引了多少参保者来决定人头费总额。人头费一般根据当地人群的发病率、常见病病种、平均门诊费用等因素来计算。这些数据在各地卫生统计中均可获得。

在定点人员固定的情况下,首诊医疗机构在一定期限内所收到的人头费总额是固定的。为了增加收入,这些机构自然会设法节省费用,当然不会故意购买质次价高的药品。它们可以自主决定这笔人头费的使用方向,因此其大头自然会用于提高其王牌医护人员的工资,以奖励他们更多地吸引参保者。“以药养医”的现象将自然终结,药品商业贿赂的土壤将彻底流失。

大病诊疗机构必须从门诊首诊机构那里竞争转诊病人。医保机构对此可实行总额预付或者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在细节上比按人头付费复杂一些,但其根本原则还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总额,鼓励医疗机构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诊疗方案,从而减少成本。在这样的游戏规则下,医疗机构当然没有必要“以药养医”。

可以说,终结“以药养医”完全没有必要也根本不能指望回归计划体制。实际上,实现全民医保,改善医疗服务的购买,推进医疗服务走向有管理的竞争,可以自然而然地终结“以药养医”。

在市场化的时代,我们完全可以走一条新路,而不必钻回到原来的死胡同。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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