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日发布最新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结果,20种药品因发布情节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被曝光。
8月和9月,山东药监部门分别监测了药品广告1009条和777条,监测广告违法率分别为32.3%和36.7%。监测人员介绍,这些违法广告中,有的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有的是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有的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或含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的则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监部门已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部分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根据监测结果,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药品有:标示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鸦胆子油口服液、标示河南蓝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马钱片、标示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乐舒口服液、标示青海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雪山胃宝丸、标示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蒲肾清胶囊、标示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关通舒胶囊和关通舒口服液、标示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标示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友冠心丸、标示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标示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癣夏塔热片、标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泰安”麝香心脑通胶囊、标示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参肾宝胶囊、标示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神”骨筋丸胶囊、标示辽宁先臻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大夫”清脑降压片、标示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树舌肝肽”维肝福泰片、标示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标示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丸、标示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唐奥舒(醒脾开胃颗粒)、标示广东人人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白氢醌乳膏。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