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源保护,开发优势品牌
广西全区经区划的自然保护区共64个,总面积17886.4平方公里,汇聚了大量中草药民族医药资源。广西药用植物园已建成了旅游科普园和种质保存园共1450亩,种质保存园已建成引种驯化圃、繁育圃、自然分类园、木兰园、茶园、姜园、中国药典区、外来药用植物区等10个功能区和专类园,引种保存活体药用植物4000多种。据统计,从1985年实施《新药审批办法》以来,广西已获得国家准字号新药80多个,另外利用广西中草药、民族药资源研究开发审批了健字号的产品近300个。如三金牌西瓜霜系列、金嗓子喉宝、花红片、复方扶方滕合剂、正骨水等30多个品种,在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优势。
几点建议
广西民族医药事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面临的问题也很多。我们应抓住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协调地规划和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第一,从思想上认识并尊重民族文化创造,推动民族医药与现代医药、中医药协调发展。尽快出台《广西发展中医药和壮医药条例》,继续做好壮、瑶医等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工作,并因地制宜地开发应用。
第二,采取适度倾斜政策,加大扶持民族医药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民族医药的特色与优势,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加强民族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自治区、市、县民族医药科研、医疗机构要发挥指导中心作用。各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要有民族医药技术人员,用民族医药特色疗法与特色药物为群众服务。
第四,加强各层次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合理使用民族医药现有人才,造就一支民族医药骨干队伍。建议国家批准开展壮医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解决壮医本科大学生和有一技之长的民族民间医生的合法执业问题。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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