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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价格体系酝酿颠覆 药事费有苦衷
www.yongyao.net  2007-12-14 17:23:37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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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来讲,在通过卖药获得的利润流失后,正常运作的经费缺口还是需要补上。为此,发改委在对2006年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机构做静态统计后,初步设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体现。经测算,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需要提高8.5%左右。

基于上述考虑,设立药事费,提高医疗服务的价值成为当前可选的主要解决模式。据了解,按照2006年医疗机构药品差价、利润、成本,以及门诊数量来核算,分摊到每张处方上平均约为16元。对此,朱长浩表示,国家发改委在早先的行业意见征询会上初步拟定的药事费为10元左右。

据悉,关于16元钱如何分摊到每张处方上的问题,目前国家发改委考虑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是设立药事费,一是通过财政进行适当补贴。依此思路,地方财政能力强者可多补贴些,地方财政能力弱者就多收些药事费。

目前收取药事费的思路是按照服务单元或按照人头等打包的付费方式。不过,考虑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药事费不同,不同专科的药事费也可能不一样,药事费最终如何确定,相关部门还在研究。

抑制高价药

“发改委的思路是希望从上游开始控制,全面理顺药品价格体系,光从上游控制是不够的。”朱长浩如是表示。不过,鉴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初步确定,卫生部已明确表态要尽快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论标明出厂价等措施最终是否出台,国家发改委在药品价格体系透明度方面的工作将逐步展开。

武汉中联药业王军平告诉记者,控制上游价格的意向实际上近年来已经多次出现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

早在2000年,国家计委《价格2000961号》就计划对药品销售实行明码标价,要逐步实施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印刷零售价格的办法。

接下来在2005年,《发改价格20052542号》规定将把国家发改委定价目录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缺乏症用药,从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改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或口岸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王军平表示,以医药工业企业的立场,目前还不能对这一尚未正式出台的政策进行单方评价。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管控的措施与其背后的目的与导向是关联的,单纯的一个措施出台,如果目的不明确的话,可能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从上游控制药品价格到底可行不可行,还需要详细论证。

记者同时了解到,除了上述举措,医生处方的行为规范以及药剂师调配药品的相关政策等配套措施也已经在研究当中。将来,在不影响药物治疗效果以及患者执行的前提下,国家可能将允许药剂师对同种药品的不同品牌进行调换,鼓励企业生产价格相对低廉的仿制药,以此抑制高价药品和高档药品的消费。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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