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一系法案与报告。
其中,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将进行首次审议。
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首次审议的法案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
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国有资产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
社会保险法草案
继续审议的法案
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食品安全法草案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11月27日表示,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企业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该法主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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