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农民有新农合,城镇普通群众的医保却尚未覆盖,这一直是各地卫生部门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近年来,这一问题得到了逐步解决,深圳、南昌、郑州等城市率先推出各项参保制度,将城镇普通居民纳入医保范围。
不同于这些省会城市或特区,黑龙江省克山县是一个只有40多万人口的小县,但它也在全民医保的道路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将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体纳入医保范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的医疗难题。
无空白医保
克山是典型的农业县,全县辖15个乡镇、122个行政村和9个农林牧渔场,总人口47.4万,其中城镇人口8万,农村人口39.4万。自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后,克山又于2005年末探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于2006年7月出台了《克山县城镇居民家庭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城镇居民家庭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家庭医保”)由政府劳动部门引导,以家庭为基本参保单位和受益主体,具有覆盖面广、包容性大、惠民性实、福利性强等优势。这一制度填补了医疗保险政策的空白,解决了城镇职工有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农合,惟独城镇居民没有医保的缺陷,形成了统一的保障力量,解决了各类医疗保险单独运行,因缺乏相互补充手段,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居民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了全县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达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实现了全民医保。
据了解,克山县家庭医保的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符合城镇多数居民的经济和医疗保障需求状况,其参保条件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捆绑式纳入;放宽对职业、性别、年龄、疾病、地域的限制,允许老人、儿童、学生随家庭一起参保,并允许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等重大疾病的人员参保,外来经商打工人员也可登记参保。这一参保模式打破了将一个家庭分成多个险种参保的局面,将各类人员统一纳入医保范畴。
根据全县居民的总体收入状况和家庭的承受能力,并综合比较其他险种标准,克山县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家庭成员每年人均缴费280元。为突出保障的优势和重点,对弱势群体予以政策照顾,克山决定对家庭月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困难家庭、学生、军烈属、残疾人家庭及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实行不同程度的减免,或由民政、劳动、社区居委等单位筹资帮助其参保。照顾政策实施后,全县困难家庭基本上都享受到了180元/年的低缴费标准。
对于连续参保的家庭,克山县还给予优惠待遇:参保的家庭成员连续缴费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费,终身享受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的待遇。这一系列措施激发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无缝隙覆盖
为了强化社会保障功能,规避医保基金潜在的风险,克山县建立了家庭医保基金统筹调剂制度,将家庭医保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在资金不足时由统筹基金承担,统筹资金不足时由政府调剂解决。
家庭医保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最大限度惠民,以低缴费起步实现了相对较高的报销比例,在参保3个月后即可享受参保待遇。其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