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南京召开的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一系列惠及全省困难居民的利好消息传出:临时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范围将继续扩大,实际补助标准继续提高,今后3-5年内,城乡所有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日1美元;医疗救助对象扩大到更多居民,低保户的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通过救助将再降低30%以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将着力增强社会救助的“普惠性”,让困难群众共享我省改革发展的成果。
临时救助
元旦春节普发红包,南京标准每户300-500元
据介绍,我省连续3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城市中的部分低保户实施节日补助。即将到来的两节,我省将改革传统的慰问模式,拓宽节日补助范围。省民政厅厅长赵顺盘说,初步确定,两节期间,将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为主的困难群体实施“普惠性”的慰问,范围由城市低保户扩大到农村低保户,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各地可以先行启动。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今年两节期间,南京市将对临时救助对象中的患大重病、重残、单亲、独居的70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突发性灾害等6类家庭近5万户,按每户300-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医疗救助
A、医疗费自付部分降低30%以上
我省确定,救助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诊疗费用经医疗保险补偿后,还要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原则上,对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打包”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实施救助,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有关人士解释说,这些低保户大多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医疗费的报销比例较低,一般占50%左右,有的会更低;剩下的便是个人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线下的和起付线上但医保没报销的,这些全部“打包”计算,救助对象再享受至少30%的补助。这样可以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B、“医前救助”取代垫付医疗费
省民政厅厅长赵顺盘透露,今后我省将加快救助资金拨付速度,由民政部门直接授权定点医疗机构,在核定救助比例范围内,即时接受低保对象就医,与此同时,逐步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机制,民政部门定期与其结算垫付的费用,救助对象出院时只交自付费用。
据悉,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慈善救助的重点也将放在医疗救助上。按预计,明年底我省慈善基金总量将达80亿元。
低保标准
“一美元计划”定出时间表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天1美元的国际公认贫困保障标准线。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每月平均水平为241元,其中苏南291元,苏中239元,苏北194元。全省农村低保每月平均标准为126元,其中苏南184元,苏中107元,苏北80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苏南、苏中的各市基本达到每人每天1美元的标准,苏北5市还有距离。至于农村低保标准,大部分地区离“一美元计划”还有较大的差距。昨日的会上明确,下一阶段江苏将分三步走使全省城乡低保水平全面与国际标准接轨,苏南地区2008年,苏中地区2010年,苏北地区也要在2012年前达到这个标准。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