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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方向正确不可不为
www.yongyao.net  2008-1-22 14:34:1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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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方向选对了,但是路走错了。集中招标采购在政策制定、配套和执行中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这些政策缺陷的异化作用,导致集中招标采购偏离政策制定的初衷,无法达成既定目标。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是医疗行业的公共采购政策,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建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的集中采购制度,促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确保药品的获取、质量和合理使用。但是在政策的配套和执行中,降低零售价格成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旋律”,公共采购政策被扭曲成为价格控制政策。

2006年以来,地方政府开始主导药品采购政策的调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被彻底异化为地方政府的第二次定价。各地只讲招标和降价,不讲集中和采购,而且竞相攀比零售价降价幅度,设置地方性价格、品种和配送机构准入门槛。企业中标后只能得到一张进入市场的门票,不进行二次促销,就无法完成买卖合同的订立。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经济效应荡然无存,市场主体无法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实现经营利益最大化。尽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经推行多年,可真正意义上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现在还没有开始。所以,医药企业应该反对的是“集中招标限价”,而不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本身。

最后,从行业发展趋势的层面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蓄势待发,大有可为。

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异化为第二次定价,是公共采购政策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在药品价格虚高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强化药品价格控制,提高药品的可负担性。地方政府利用集中招标采购进行价格控制是否合理,应作进一步讨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医院建立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国际化发展趋势,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会发挥更大的公共政策效能。

最近,卫生部提出要“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降低药品价格”。这里所说的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就是以政府主导的网上集中采购为组织形式的药品采购供应体系。将规范的网上集中采购与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结合起来,就能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实现医和药在经济上的分开。

公立医院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设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甚至被异化,都在情理之中。为了减轻改革的阵,医药企业应该摒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存废之争,致力于帮助政府恢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本来面目,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患者、公立医院和医药企业的共赢。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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