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患者期望值过高
省民盟认为,医疗行业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医学发展水平现在达不到,将来很长的时期内也达不到根本治愈疾病的程度。水平再高的医生也难以包治百病,人才和设备再优越的医院也不是保险箱。
在实际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了解,期望值过高。一些患者和家属有一个明显的误区:简单地把“看病”等同于普通消费,认为只要进了医院,花了钱,就要获得满意的回报,就要达到期望的目的。治疗效果不理想或产生并发症,甚至医疗意外,就简单地迁怒于医院。维权意识的觉醒与维权定位的不准确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出现医疗纠纷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擅自“私了”,致使行医环境进一步恶化。
建议:医疗事故鉴定用“四方制”
省民盟认为,只有多措并举,才能真正扭转当前的行医环境。首先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院监管,强调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其次是政府财政部门应加大投入,合理配备医护人员,从根本上解决医护编制不足带来的问题。对于“医闹”问题,省民盟提议可参照《交通安全法》的思路。如果在医院等公共场所发生纠纷,影响到其他人接受公共服务时,人民警察有权强制劝离双方,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再次,在很多医疗纠纷中,患者不走“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子,而采取过激行为,是因为对这一制度的不信任。因此,可以采用“四方制”组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其中,医政部门占人数的3/10,法院方占3/10,患者方占3/10,媒体方占1/10,以保证公开性。前三方有投票权,媒体没有。如果患者对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复议,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比例如前。如果患者对结果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法院设立专门的医疗法庭,参加事故鉴定,仲裁医疗纠纷。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