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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营医院有免税优惠
市委、市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政协委员对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
目前,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只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15%左右。意见提出,到2010年,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全面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民营医院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或非营利性质,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非营利性医院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税收;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本院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医疗服务收入营业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3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所有依法准入的民营医院,均可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学术活动、技术推入、推荐评优、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
《意见》对民营医院给予了很多政策上的扶持,委员们期待通过民间资本的注入能更合理地配置医疗资源,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不同层次人民群众的看病需求。
观点
有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对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医院,一些政协委员持乐观态度。延安医院院长蒋立虹委员认为,引入民营医院可以促进整个医疗事业的发展。目前,昆明的医疗事业与全国先进城市的发展还存在差距,发展速度上相差很大。问题出在哪里?“区域性的限制是一方面,还有就是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她说,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就会为公立医院敲响警钟,使他们的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李雁等委员认为,民营医院的放开会方便病人就医,并促进整个医疗队伍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可以控制医疗成本上升,解决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