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各省药监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10个药品广告进行曝光。
消息称,在该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16378次;陕西、辽宁等省共撤销75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消息说,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汇总,公布了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消胶囊”、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 等10种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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