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在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也同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形大为改善。过去,许多患病农民因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而放弃了生命的尊严,社会上流传的“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可谓是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真实写照,通过“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在农村,如何解决9亿多农民的缺医少药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身体健康,始终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头等大事。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最近指出:今年新农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实现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全国农村;从实际出发,落实好筹资政策,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50元提高到100元;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合理使用基金,不断扩大受益面;规范和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运行,切实加强监管等。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介绍:今年将继续安排27亿元中央专项投资,全部用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建设。据悉,2002年,国家作出了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重大决策。至2007年,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51个,占全国总数的86%,参加“新农合”的人口达7.3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2.8%以上。2007年,全国年度筹集“新农合”基金42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4亿元,地方财政212亿元,农民个人缴费96亿元,其他社会筹资6.3亿元。全国人均筹资达到58.6元。从2003年至2007年,全国累计有9.2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我国以人为本,积极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