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系统,完善有关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性规范。
(三)继续组织编辑出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分册。
(四)建立国家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加强临床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五)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贯彻落实。
三、严格医疗机构准入,推进院务公开,加强医疗广告管理
(一)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加强校验管理。实现医疗机构数据库与执业医师数据库对接,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行政监管。开展医政准入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二)逐步建立院务公开的评价评估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开展院务公开示范点的指导、推介工作。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公示,落实全国医疗机构数据库网上公示、更新工作,积极开展电子政务管理,方便社会监督。
(三)加强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管。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对负责进行医疗广告成品审查的有关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汇集全国医疗广告审查信息,研究逐步建立有关系统。对全国医疗广告审查、监管工作进行评估。
四、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一)总结“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三年来的经验,研究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估。深入调查研究,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强与项目联系点的联系,特别抓好中西部地区新增项目县级医院的工作。进一步丰富支援工作的内涵,了解县医院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受援县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减轻群众负担。继续组织开展督导活动。
(二)继续组织实施部属部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发挥部属部管医院人才、技术和管理的优势,通过组派医疗队、举办培训班和接收人员进修等形式,重点对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县地级医院进行支援,帮助提高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协调落实部队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卫生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