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率,近日,桓台县对新农合筹资标准、门诊报销、住院报销比率再度提高,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桓台县财政按参合人数每人30元的标准补助,各级财政补助达到60元。门诊报销设立封顶线,继续实行门诊统筹,农民个人缴纳资金组成门诊统筹基金,用于门诊报销。参合农民在本镇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按20%比例给予报销,每人每年累计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最高额度200元。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封顶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其中桓台县精神病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25%;市及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12%提高到15%;中药报销比例在相应级别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在相应级别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参合农妇每人定额补助100元;每人每年累计住院费用报销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
来源:淄博日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