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我省再出大手笔,省财政今年将拿出25亿元,使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从去年60元一下子跃升到100元。这意味着,广东95%参合农民,今年住院医药费最多可报3万,在县级医院起码可报一半以上医药费。
[重大利好]
省财政人均补贴增26元,市县增10元
“这对农民兄弟来说,真是个重大利好啊!”尽管上周就已获悉政策,但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昨天(21日)给记者“报料”时,仍难抑兴奋之情。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周五研究决定,决定将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2009年达到每人110元。
具体筹资比例为: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及恩平、台山市的补助标准由去年每人35元提高到61元,增加26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15元提高到25元,增加10元;中央财政每人4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今年一步到位达到标准。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应不低于20元,但考虑到农民今年交费工作已经完成,所以等2009年再从10元提高到20元。
[农民实惠]
县级医院可报一半医药费,封顶线3万
据测算,今年仅省财政对新农合的扶持资金就将达到25亿元。对于农民来说,这一大笔钱,将带来哪些具体的实惠?
“我们要力争资金使用率达到当年筹资的90%.形象来说,就是要把各级政府投入的这些真金白银,最大限度地用在农民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合的‘救命伞’作用!”
省卫生厅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王来渝列举了今年的四大利好:
——农民住院可以报销更多的医药费。今年将提高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50%、3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3万元以上。而2009年,住院封顶线将提高到5万元以上,参合农民实际住院总报销水平不低于40%.
——农民看慢病、生小孩也可以报销。今年将把部分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费用、白内障手术、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民在卫生院看门诊可以报销。现在一般是住院才有报销,今年将推行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门诊统筹补偿制度,引导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就医,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利用率,使农民小病不出村、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