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专访]
赢利、公益两不误
早在1995年,王海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说,买假索赔只是一个切入点,他想把这当成一个事业,帮消费者、企业打假。13年来,他一步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1996年,王海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完成了个人打假向帮企业打假的转换,紧接着,他成立了王海热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非赢利项目,免费为消费者维权,并在媒体上发布王海忠告。2003年他和七位学者律师成立了和谐社区发展中心,这也是一个非赢利项目。王海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
记:赢利和公益你都在做,你手下的十多号人会不会出现矛盾?
王:当然会出现矛盾,所以我把这两块分开了,一来怕消费者误解,二来在资源调配上会有问题。非赢利项目是没报酬的,现在只有一个办公室主任,一个文员,再就是我,另外还有一些志愿者。
记:这会不会让人怀疑,你做公益的事情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赢利呢?
王:这是一种落后的观念,我只认定了,做好事的人就该有好报。
记: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王:赢利的公司正常发展,把非赢利的项目发扬光大,成为一个真正的民间消费者协会。另外希望能在消费者立法上有所建树。 本报记者 梁效兰 实习记者 朱琳
[陕西药监局]
该产品可销售到有效期
记者随后采访了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张处长。据他称,前年、去年国家对药品、保健品市场进行了整治,去年7月“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被注销了。他称,按照相关规定,虽然当时要求对方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但已生产出来的产品可销售到有效期。另外,对于王海提出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广告虚假的质疑,他认为广告没有问题。“只要企业的宣传没有超出审批的内容,就不是虚假广告”。他称,包装盒上的“缓解视力疲劳”、“具有活血通络、清肝明目之功效”等宣传语,没有超出保健用品的范围。
[“仁和”回应]
产品广告都没问题
仁和集团的销售部肖部长则称,现在市面上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是在批准文号被注销前生产的,批准文号被注销后他们就没有生产了,但已销售出去的产品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要求他们收回。至于王海提到“闪亮眼洁滴眼露”、“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广告虚假的问题,他称“我们提到的都是保健用品的功效,而不是药品的功效“。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也发布公开声明称,闪亮明目液的批准文号在2007年7月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在陕西省药监局注销,而非产品质量问题。同时,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闪亮明目液均为产品批准文号注销前(2007年7月25日前)所生产的。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刘先生则告诉记者,周杰伦只代言过“闪亮眼洁滴眼露”,没有代言“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但记者提出“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包装盒上有周杰伦的照片,他则解释,那是周杰伦的肖像权,周跟他们公司私下有约定。
[周杰伦方]
我们正要找“仁和”理论
记者跟周杰伦方负责内地宣传的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取得了联系。据陈先生称,周杰伦只代言过“闪亮眼洁滴眼露”,根本没有代言过“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但现在“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包装盒上出现了周杰伦的照片,他们已要求“仁和”在近期给他们一个说法。另外,他指出对方法律顾问刘先生的说法不对,代言就包括肖像权,根本不存在就肖像权私下约定的事。
至于王海提出的“没收周杰伦非法所得1800万元”,陈先生笑了笑说:“怎么扯到代言人身上了?可能是周杰伦太有名了。”另外,他称周杰伦代言跟企业是有严格合约的,在他印象中,周杰伦的广告词中没有“眼胀、眼涩、眼疲劳”等词。他表示会将相关事宜交给律师来处理。
[同步播报]
批号注销还在卖?退货
小杨是双林路一间舞厅的DJ,最近老是觉得眼睛干涩、不舒服,“看到电视里有仁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广告,还是周杰伦代言,我就想去买一瓶来试试。”小杨4月16日在舞厅附近的仁达平价药房买了一瓶仁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然而上周六,他却从本报国内版上读到了仁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于去年7月被陕西药监局注销批号的消息。看着已经用了一半的滴眼液,小杨有些担心,这种滴眼液到底对自己的眼睛有没有损伤?
上周六晚7时许,小杨在记者陪同下,带着本报国内版找到了那家药房,该药房负责人请示上级后表示,药房现在还没有接到厂家的通知,因此他们也并不清楚这种滴眼液是否可以继续销售。但是既然现在已经有了相关的报道,药房决定立即暂停这种滴眼液的销售,并为小杨办理退货。
记者随后联系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如果没有批号的药品就应该算作“假药”,不应该再在市场上流通。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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