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郑州市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今后,每年只需要缴纳30元钱,驻郑院校全日制的大中专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就可以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能享受最高6万元的医保待遇。
进展〉〉〉
凡驻郑院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参保 无论户籍是否在郑
据统计,驻郑的各大中专院校共有43.01万名全日制在校学生,为了更好地确保他们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驻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规定,所有驻郑的各类高等院校(包括省属、市属的公办、民办、系统行业办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学生的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科研院所的非在职研究生等,无论户籍是否在郑州,只要目前在郑州上学,都可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缴30元最高保障6万元
按照郑州市的规定,驻郑大中专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同时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6万元。连续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相应增加。大学生放假回原籍期间、在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以及意外伤害也可按规定予以报销。另外,符合条件的院校医院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动态〉〉〉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少了报得多了
去年2月以来,郑州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达69万人,已有1.6万人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报销医疗费5万多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的看病负担。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面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和起付标准,连续缴费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待遇支付。
在缴费标准方面,18周岁以下市区城镇居民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100元调整为11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00元,补充保险10元),财政补助由原来的40元增加到80元,个人缴费数额由原来的60元降低到30元;18周岁及以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360元调整为35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20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财政补助由原来的80元增加到170元,个人缴费数额由原来的280元降低到180元。
新政策还建立起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3年,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今后每连续缴费满3年,最高支付限额再增加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最高可增加4万元,即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6万元的基础上,最高可达到10万元。中断缴费的,中断年限不得超过3年,否则再次参保时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