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
昨日下发《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谁能参加居民医保?
答:(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二)郑州市城区市属、省属、部属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迁入本市应满二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四)在郑州市城区上学的农民工子女。
医保基金如何构成?
答:参保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构成居民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账户每年25元,18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个人账户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不设立个人账户,但按人均2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600元、9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两者合计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哪些病种门诊可报?
答: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门诊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居民如何参保缴费?
答: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地点为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已参保居民在每年的9月26日至12月25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居民如果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将停止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超过3个月的,按新参保居民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