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基础金”不会降低医疗待遇
三是取消了个人医疗账户“基础金”,有利于提高基金的统筹共济能力。吴明场说,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沉淀削弱了医保基金的当期保障效率,国家和各地正探索紧缩或激活个人医疗账户,取消“基础金”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实践证明,有限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的保障目标,本市已实施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办法,并逐步扩大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医疗账户的作用正逐渐减弱。他反复强调,新《办法》第十九条删除了原《办法》“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基础金为每人每年100元”的规定,但取消“基础金”不会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
有效解决“4050”人员“过渡金”纠纷
四是纠正了对“4050”人员失业后再就业在用人单位退休时,其之前失业年限不予资助过渡金的规定,为妥善解决该人群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开辟了资金渠道。第十条第一款修订为“社会申办退休的人员不足缴费年限应缴纳的过渡金,扣除单位计缴、计发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以下标准享受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资助”,较好地解决了实施本市医疗保险制度前、后属“非个人责任”而应由个人承担的过渡金问题。第二款修订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五十岁的男性、年满四十岁的女性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新单位退休时,应由个人缴纳的过渡金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参照前款规定资助缴纳”,较好地解决了三类问题:“4050”人员失业后再就业,在用人单位退休时不能享受政府资助过渡金问题;原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在社会申办提前退休,其提前退休年限的过渡金来源问题;其他国家政策允许提前退休(如失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其提前退休年限的过渡金来源问题。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支付比例提高到95%
五是扩大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范围,并提高了补助待遇水平。第四十一条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比例统一提高到95%,增加了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扩大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范围,并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纳入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和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规范结算和管理办法化解医患矛盾
六是规范了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及就医管理办法,有利于化解“医、患、保”三方矛盾。第三十六条要求“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须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在其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购药和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吴明场表示,这一规定既强化了对参保人员主动出示医保卡的约束力,又关注到了人性化。第七十二条增加了“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互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转移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应缴纳的过渡金按转入地标准执行”,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进行了规范。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