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有的17项行为
1.将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冒用参保人员的名义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采取挂床住院:允许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离开医院,不在病房过夜,或参保患者根本未住院检查治疗;
3.作假病历;
4.不按市物价局和卫生局制定的《佛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
5.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6.将非急诊抢救病人的费用列入急诊抢救支付;
7.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收入院住院治疗或住院体检;
8.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
9.分解住院:即将参保人一次住院的费用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进行出院结算,或对不应出院的患者劝说其出院或诱导自费住院,然后再办理入院登记;
10.弄虚作假、调换药品或在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实施的检查治疗及用药与病人病情、病情记录不符;
11.收费明细项目与医嘱单、护士执行记录内容不符;
12.利用电脑系统盗用他人信息,将医疗费用记入他人名下;
13.为参保人员提供假药、劣药;
14.以各种方式引导参保人外购药品、材料等医疗卫生物品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15.拒绝或阻碍参保人选择处方外配;
16.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17.其他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流失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