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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仅1成医疗纠纷诉讼解决 医闹成趋势
www.yongyao.net  2008-7-18 8:55:0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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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因为不相信医疗鉴定,不走法律途径,遇上医疗纠纷时,很多病人逐渐依靠职业“医闹”解决纠纷,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产业。而医院也雇佣律师与之周旋,通过讨价还价、甚至找黑道上的人解决。专家说,这种“私力救济”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暴力普遍化和激烈化。

医闹:实用主义“维权”的困境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实用主义作用下,“医闹”成了一个新兴“职业”,而其“私力救济式”的实质反而被遮蔽。随着公安部门的强力介入,这种实用主义“维权”将更加陷于两难

“终于解决了,”电话的另一端,律师张毅(化名)气喘吁吁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6万元,不闹了。”

张毅是广东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当地十几家医院的法律顾问,主要工作是协助医院平息“医闹”事件。

所谓“医闹”,就是用“闹”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张毅把“医闹”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患方家属自己闹;第二种是请老乡帮忙一起闹;第三种是干脆花钱雇人闹。最后一种就是职业“医闹”。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昕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从纠纷解决的角度来看,‘医闹’属于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徐昕著有《论私力救济》一书。在他看来,“私力救济”,是指公民权利遭受侵害,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它是公民通过私人力量维权的一种方式——民工讨薪、民间讨债、私人侦探都属于“私力救济”。

“反正三五千块我们是不要的”

律师张毅说的“解决了”的“医闹”事件,是半年前记者亲历的一场“医闹”剧。

两个七八岁的小孩拉着长长的白布横幅,一南一北站在广东省佛山市中医院门诊大门两侧。横幅上写着“还我爸爸、还我公道、给我伸冤”。一旁是孩子的妈妈,一个30多岁的外乡女子,身着白色孝衣,满脸愤怒。

横幅像封条一样,把医院大门紧紧地“封”了起来。在这个300多万人口的地级市里,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的佛山市中医院拥有众多患者。接踵而至的患者,要么从横幅底下猫着腰一个个“钻”进医院,要么在保安的疏导下从其他入口进入医院。“医院怎么也不管管。”一个患者抱怨说。

医院并非像患者抱怨的那样无动于衷。院办的小潘担任“侦察”工作,她负责把事态发展第一时间汇报给医务科。下午5点多,身着孝衣的女子接完一个手机电话,突然坐在地上大哭大闹。见状,小潘火速上楼,冲进科长办公室大喊:“又闹起来了。”

听到小潘的报告,医务科长张兆华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用颤抖的手指紧急翻阅电话簿:“赶快给律师打电话。”

张兆华除担任医务科长外,还是骨伤科主任中医师,每周出三次门诊。一个多星期来,他一次门诊都没出过。“整天缠在这宗医疗纠纷里,头都大了,哪还有精力给病人看病。”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从湖南老家到佛山打工的王春耕,因发烧到佛山市中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感冒。第二天,王觉得病情没有好转,再次到医院就医。又过了一天,王还是觉得不好,在妻子王春花的陪同下继续到医院看病,排队交费时突然昏倒。他被送到急诊抢救,后又转入重症监护室。很快,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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