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接受新华网专访,并和网友就兴奋剂治理进行了在线交流,对网友提出的有关问题做了解答。
2008年兴奋剂目录共216个品种
问:什么是兴奋剂?哪些药品才算“兴奋剂类药品”?
答:兴奋剂是指违反医学道德和体育道德,危害人体健康,以非正常方式提高运动成绩的物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部门发布的《2008年兴奋剂目录》,列入兴奋剂目录的品种,其中有一部分品种是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的,这些品种的原料药和单方制剂属于兴奋剂类药品。例如,《2008年兴奋剂目录》中共列入216个品种,其中,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共有81个品种。
滥用兴奋剂危害人体健康
问:兴奋剂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滥用兴奋剂会对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产生很大损害,许多损害甚至是终身的,不可逆的,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一是产生药物依赖;二是出现严重性格改变;三是导致细胞和人体器官功能异常;四是产生过敏反应,损害免疫力;五是生殖功能减退,男性可以产生阳萎和不育,甚至出现性别改变;六是导致巨人症、白血病等恶性疾病;七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缩短寿命,甚至导致猝死。滥用兴奋剂严重违反医学道德和体育道德,损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所以全世界都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
兴奋剂治理非应时之举
问:我国是怎样高度重视兴奋剂管理的?为什么我国既高度重视奥运赛事承办城市的兴奋剂治理,也十分重视其它地区、其他城市的兴奋剂管理?
答: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兴奋剂的管理工作,2004年公布了《反兴奋剂条例》,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章,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实行严格管理。为了给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环境,近来年,我国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兴奋剂管理。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药源性兴奋剂市场秩序。
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并不是应时之举,希望通过治理,保障“有特色、高水平”的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还希望能够利用北京奥运会举办的契机,强化兴奋剂管理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因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而并不局限于奥运赛事承办城市。
问:为什么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兴奋剂的管理越来越严,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是否与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直接有关?
答:兴奋剂问题在中国出现的时间比较晚,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竞技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健身健美运动的普及,兴奋剂问题才逐渐突出出来。为保护运动员和公众的身心健康,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兴奋剂的治理力度。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反兴奋剂条例》,2006年10月我国成为国际反兴奋剂公约的缔约国。2007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兴奋剂生产经营的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兴奋剂的非法生产使用,这既是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干净、公平的体育竞赛环境,也是我们国家净化兴奋剂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老百姓身心健康采取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