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痛苦不敢言与他人知
“我去做个手术,好吗?”
“挺好的,没痛苦。广告上的女人非常漂亮,据说都是真实的照片。”
“有毒吗?”
“怎么会有毒呢?”
“有没有危险?”
“我去问过,说合肥市政府的人都做过,人民医院的医生怎么可能骗人呢?”
想起当年和丈夫的这次对话,静华就止不住地发抖,那是她命运的转折点。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奥美定”的广告。“被他们宣传得感觉就像去烫个头发那么简单。”
手术完了,她就不舒服。“第三天,痛得要死,双倍的止痛片都不行。不是常人能忍受的痛。”
“第四天,早上起来,就像从水里起来一样,手脚冰凉,走不了路,心慌得不得了。”
丈夫将静华送到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只是说了句“没有出血。这都是正常的反应”。
一个星期以后,洗澡的时候,静华发现,左边胸部上方,长出了一个大包,“像第三个乳房”。多次联系,医生才接电话:“可能是出血。”
在去医院的路上,静华一度昏迷。在医院住了三天,她多次跪求医生:“帮我把东西都取出来,切掉乳房都行。”
她的请求遭到拒绝。
之后,她辗转于当地和上海的多家医院,多次遭到拒绝。“这种产品是是非产品,我们不想惹上官司。”
后来终于有医院为她取过,但是一直没有取净。“医生说胶已经渗到肌肉,永远取不净。”
在辗转于医院的过程中,她认识了一些“奥美定”的患者。终于走上了诉讼的道路。由于集体诉讼被拆成21个案子,加上申请赔偿的数额比较大,静华要交15000元的诉讼费。“我瞒着老公说只要5000块钱,找朋友借了1万元。”静华对一直支持自己的老公有深深的歉疚,“家已经被我拖垮了,负债累累。老公的身体也变得很不好。”
“我们开始过正常的生活吧。”老公不止一次地对她说。几年的东奔西走早已将家的秩序和祥和弄得无影无踪。
“可是,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我受了这么多罪,一身的债,我该拿到我应该得到的赔偿!”静华就是不甘心。
静华说话的声音一直很低,好像是习惯性地怕被旁人听到。
面对记者,说还是不说,静华一开始很犹豫。静华边说边提醒记者:“别写得太细,不然别人会猜出是我。”
“村里人一直不知道我这些年老去医院得的什么病。要是他们知道了,我就彻底没法活了,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个不好的女人。”
有这种顾虑的不止静华一个人。自从记者2006年第一次在北京西客站前的一家小旅馆见过这些受害人,两年中她们大多数人多次换过手机,有些根本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这些经历,是她们心里最隐秘的痛。她们中最早的1998年就注射了这种产品,10年了,痛在身上,也痛在心里,却不敢道与外人,怕有认识自己的人知道。
“其实,很多受害人都在关注着这场诉讼,如果这21个人能得到赔偿,估计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原告代理律师李肖霖说。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