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亚洲政府间反兴奋剂会议于2007年5月28~29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率领下,科教司司长蒋志学、综合处处长袁虹,运动医学研究所书记杜利军、副所长吴侔天,以及检查处李珂珂代表中国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受到亚洲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来自亚洲25个国家的6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涉及到以下四个议题:讨论并确定2008年及以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会费在亚洲各国间的分担方案;确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理事会亚洲地区成员选举方案;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亚洲国家中的签署和执行;以及促进亚洲地区各国积极参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工作。
一、讨论并确定2008年及以后WADA会费分担方案
WADA会费分担的问题在历届政府间会议上都有所涉及。根据WADA章程规定,WADA有两个经费来源:奥林匹克运动和理事会成员国政府,两者各分担一半。WADA理事会一共有36个席位,奥林匹克运动和各国政府各占18个席位,其中亚洲地区占有4个席位。亚洲地区应当承担的会费是WADA经费总数的20.46%,这部分经费在亚洲各国之间进行分配。经费分配的计算依据由两个部分组成:经济指标和体育指标。在计算中,体育指标占15%,经济指标占85%。本次会议主要讨论日本政府提出的方案,即使用各国参加雅典奥运会和多哈亚运会的运动员数量作为体育指标计算依据;使用由世界银行提供的2005年各国人均国民收入(GNI per capita 2005)作为计算经济指标的依据。由于该方案满足我们一向主张的使用人均国民收入(GNI per capita)作为经济指标计算依据的建议,在中国代表团的支持下,大会通过了本方案。
二、确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理事会亚洲地区成员选举方案
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马来西亚在WADA理事会的席位任期即将到期,所以需要在亚洲各国中间再推选出一个理事会成员,马来西亚具有再次当选的资格。选举程序将于2007年7月1日至11月中旬之间进行,选举结果将在2007年11月18日召开的WADA理事会会议上宣布。由于之前几次选举都是由WADA或者是WADA东京办公室出面协调,WADA在制定了选举时间表和时间限制之后表示,希望能有亚洲国家出面承担协调任务,并向WADA报告选举结果。
有关选举和被选举的资格问题,大会决定选举国和候选国都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已经全额支付WADA会费(2005~2007年);第二,已经签署《哥本哈根宣言》;第三,已经通过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2007年西班牙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之前)通过《公约》,或者至少在2007年底以前通过正式书信向UNESCO表达愿意通过《公约》的意愿,并将该书信抄送WADA。截止到4月30日,亚洲地区一共有15个国家具备选举和被选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