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整合压力大
按照《规定》,新的国家药监局将设十个副司局级内设机构,与原来相比变化不大。
原食品安全监察司和食品安全协调司被裁撤,改换成负责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的食品许可司以及负责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司;药品市场监督司被裁撤,改换成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的稽查局。
其余的七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药品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药品安全监管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基本没有变化。机关行政编制为197人,比原来增加了17人,包括局长一名、副局长四名、正副司长职数4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两名。
按照这个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的监管上要承担更多的任务,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有不少。比较突出的是,根据《规定》,在地方上进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相应的人手。
虽然《规定》表示,由卫生部会同国家药监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整合。但现实是,如果完全从原本负责此项工作的卫生监督所调人到各地的药监局,必然会给已经人员紧张的卫生监督所带来巨大的压力。
以安徽省为例,据安徽省卫生厅的官员介绍,安徽全省仅2808名卫生监督在岗人员;全省人口达6675.5万,平均每万人口只有0.42名卫生监督员。在县区的卫生监督所常常是一人多职,要负责不同领域的卫生监督。在这样的条件下还要拨出人力,必然会让卫生监督所和药监局都陷入人手不足的窘境。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信息中心主任蔡昌晶告诉《财经》记者,现在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所有人力都在用于保障奥运,短时期内无暇顾及人员整合的工作。而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也表示,这要看国家药监局如何设置稽查局并开展工作。
此外,《规定》要求国家药监局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显然是希望决策、监督、执行三分离,令技术审评工作能够更加中立、客观。“这符合我国的改革方针。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来发挥职能,专业的技术评审工作则交给由专家组成的事业单位。”史录文分析。
其实,原本国家药监局就一直把评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如果承担审评工作的事业单位仍然直接隶属于国家药监局,而且做不到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那么这个所谓的“审评权力弱化”,也必将达不到期望的效果。
史录文指出,对于中国政府这样强势的、无限责任的政府,事业单位要想完全独立也非常困难。对此,《规定》则表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另行规定。
来源: 《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