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源截流”禁毒方针面临挑战
一位从事禁毒工作10多年的禁毒警察对目前的禁毒形势充满担忧。他认为:“针对传统毒品的‘堵源截流’禁毒方针正面临挑战。”
他说,目前的新型毒品如冰毒、K粉等利用不同的化学品、不同的合成方法就能生产出来,这就意味着不依赖原植物产地,任何地方都可能成为毒品生产之“源”。与传统毒品相比,新型毒品制作工艺更简单,加工材料也较普通,容易获取。毒源不再局限于“金三角”等地区。
在去年12月25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指出:“从这几年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制毒窝点的查获数量逐年上升。境外毒品向国内贩卖要经过一个很长的贩运过程,存在很大的风险和成本,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被发现,被打掉。所以,这些年一些国外的毒枭和国内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国内秘密设立一些毒品加工点、加工厂,在国内制贩毒品,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遭受打击。”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麻黄素复方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2007年11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于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4月30日间,在全国开展一次针对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摸清麻黄碱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对麻黄碱的审批、购买、运输、使用的审核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买卖麻黄碱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次专项检查使麻黄碱生产、经营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不法分子没有停止他们的活动。昆明市今年5月以来查获的呋麻滴鼻液、消咳宁、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盐酸麻黄碱滴鼻液、兽用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等,都是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
“‘通知’不是‘法规’,操作起来有较大难度。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非执法机构,发现不规范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能指导其纠正,或警告、整改、停业整顿,或处以50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与不法经营者获得的高额利润相比,根本无法伤其筋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禁毒大队一位负责人说,干警们千辛万苦查获的麻黄碱可疑物,因其是药品,放在仓库里却无法处置。“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管,仓库追着我们要钱,我们又没有专项经费来处置。为了处理这批缴获物,我们写了不少报告,联合相关部门开了几次会。”
一位医药界人士指出,含有麻黄碱的药品有几百种,当其中一种受到管制时,犯罪分子就会选择另一些价格低、容易分离、仍然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通过改变其分子,制造出没有被列入受管制物质名单的毒品,以此钻法律的空子。他说:“中国是一个化工大国,管理一旦出现疏漏,一些化学品就会用到一个人们完全意想不到的领域中去。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因其具有双重性,既是医药、化工的工业原料,又是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所以一旦脱离管制,用于非法途径就成了毒品。国家应该立法扩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范围,以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说:“立法的滞后纵容和刺激了毒品犯罪活动,使惩治工作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削弱了惩治力度。”
“作为中国禁毒前沿的云南省20多年来为打击毒品付出了巨大代价,如果因为法律的缺失、滞后再让新型毒品重走海洛因泛滥的路子,我们付出的代价就太没有意义了。”一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禁毒干警说。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