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全市28家药品批发企业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的在于加快建立重点药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强化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建立将直接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建立药品身份标识,并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过程中,通过采集药品生产企业的产销信息,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信息,药品使用单位的购用信息,在网上进行自动核对,从而完成对药品的全程监管,实现药品监管的“电子执法”。截止目前,市局已完成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入网实施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为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局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工作。明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实现对上述“四大类”药品的生产、流通、库存等实时监控。
来源:新疆新闻网
相关新闻
- 2010.02.27
- 2010.01.18
- 2010.03.31
- 2010.03.31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