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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患调解委员会”专“治”医患纠纷
www.yongyao.net  2008-8-26 15:10:3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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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江西省吉安县永阳镇一村民在镇卫生院就诊时病情加重,转入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强行将尸体停放医院,提出22万元的高额索赔。吉安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三天三夜的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镇卫生院补偿患者家属6.6万元。

7月29日至8月1日,九江市浔阳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连续四天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避免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7月28日,高安市一孕妇胎死腹中,与城南卫生院发生医患纠纷。

当双方关于赔偿“要”与“给”相距甚远之时,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及时介入,使纠纷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份又一份的“医调”报告,送到江西省“医调办”主任陈国盛的案头。“目前我们接到了8起医患纠纷案例报告,调处成功率达100%。”今天,面对记者,陈国盛的话中透出自信。

“把脉”

综合治理医患纠纷

近年来,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患纠纷逐年增多,“医闹”现象愈演愈烈。今年7月,江西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由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陈国盛所在的“医调办”,正是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

“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探索,也是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新拓展。”陈国盛告诉记者,组建调委会,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也有助于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

据介绍,调委会在受理医患纠纷以后,将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医学和法学专家,通过医学和法学专家的调查论证作出公平公正的医学鉴定和法律意见,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首席调解员和患者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医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几天前,南昌大学一附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同意调解的双方来到"医调办",当场从电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3名医学专家和2名律师。”陈国盛说,“调解工作已经展开。”

“问诊”

半天时间调处一起“医闹”

7月4日凌晨5时,入住宜春市中医院治疗才11个小时的袁州区退休职工周某因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40多人大闹医院,要求赔偿30万元。医院则称没有任何责任,出于人道只愿给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抚慰金。

当天上午,因“要”与“给”悬殊太大,双方商谈毫无结果。下午,死者家属租来电冰棺,将尸体停放在医院门诊大厅,并燃放鞭炮及纸钱,事态逐渐恶化。

“这是对刚成立的医患纠纷调委会的一次初考!”袁州区司法局局长汪自梅说对记者说,“我们立即通知调委会成员单位派人赶往医院,并要求医患双方各派3至5名代表进行商谈。”

“初考”很快遇到了难题。“因患者从入院到死亡时间比较短,只有11个小时左右,死因尚未查明,而死者家属又不同意尸检,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很难找到共同点。”汪自梅说。

“但我们一直没有放弃。”汪自梅告诉记者,其间,调委会医学专家反复解释患者的病情演变、医院的抢救经过以及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法律专家则向医患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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